- 法规标题: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0日文书字号:冀财会〔2024〕9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3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冀财会〔2024〕9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决策部署,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4〕8号)要求,就做好我省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一)责任分工。各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包含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下同)网上年度备案工作。一是由各县级财政部门负责通知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于2024年4月30日之前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内”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并负责督促代理记账机构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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