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
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阳府办〔2023〕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做好2022年度“个转企”企业奖励资金申报工作,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享受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上不含分支机构)的设立登记和原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二)原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和转型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自转型升级为企业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能连续按期申报纳税;
(四)至少连续半年申报期有税款入库;
(五)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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