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名医门诊诊查费”等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1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1月10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名医门诊诊查费”等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的通知
为促进医疗新技术进入临床使用,经对医疗机构申报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组织开展专家审核论证,形成“名医门诊诊查费”等38项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省医保局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需签字或盖公章。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nsybjjgzcc@163.com。
二、将书面意见送至: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439号省医保局价格招采处,并注明“拟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2月9日,共30日。
联系人:魏 莉
联系电话:0871—63886051、63886050(传真)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