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8日文书字号:渝民〔2021〕205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0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民〔2021〕205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直属单位,各承保保险公司:
“民政惠民济困保”项目自2017年11月启动实施以来,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困难负担,有力增强了困难群众抵御风险能力,项目效果明显。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延长项目服务期至2025年底。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保障项目高效有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精准参保
“民政惠民济困保”资助参保对象范围按现行规定仍保持不变,即: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全市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保对象身份有交叉重叠的,不重复参保;参保时间自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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