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关于核准高宏超包商银行信用卡中心鄂尔多斯分中心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30日文书字号:鄂银保监复〔2019〕7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1月3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关于核准高宏超包商银行信用卡中心鄂尔多斯分中心总经理任职资格的批复
鄂银保监复〔2019〕7号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包商银行关于对高宏超同志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核准的请示》(包商银报〔2018〕34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鄂尔多斯银保监分局2019年1月25日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核准高宏超同志包商银行信用卡中心鄂尔多斯分中心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高宏超应自我分局做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分局报告。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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