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茂名市公安局关于政协十届茂名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230002号提案答复的函
- 制定机构:茂名市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10日文书字号:茂公案〔2023〕44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8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茂名市公安局关于政协十届茂名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0230002号提案答复的函
茂公案〔2023〕44号
茂公案〔2023〕44号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第20230002号)提案已收悉。我局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组织有关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处罚力度,增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违法成本”方面
经统计,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超过10万辆,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100%,数量增长的同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戴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随之增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公安局多次组织会议进行部署,并制定《茂名市摩电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交警支队创文巩卫交通秩序四大攻坚战工作方案》《交警支队开展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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