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 制定机构: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2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示范区党工委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济源中院诉讼活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0年2月3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暂停现场接待来诉来访,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原定开庭、调解、询问、听证的案件,如具备网上诉讼条件的,原定诉讼活动日期不变;如不具备网上诉讼条件的,原诉讼活动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及时与主审法官联系确定相关诉讼活动事宜。
三、需申请立案的,为减少人员之间接触,请通过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河南移动微法院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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