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直属国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 制定机构:揭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8日文书字号:揭府公〔2022〕37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1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直属国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揭府公〔2022〕37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工作,依法依规管护水利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揭阳市直属国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开展划定工作。现将划界成果公告如下:
一、划界范围
1.2宗水闸(北河桥闸、三洲拦河闸);
2.2宗灌渠(引榕灌渠、三洲榕南灌渠);
3.6宗水库(横江水库、龙颈上水库、龙颈下水库、黑潭水库、圆潭水库、曲尺水库);
4.5宗堤防(东山围堤段、榕城围北堤、榕城围南堤、渔湖围北堤、渔湖围南堤)。
二、划界成果
按照《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划界,划界成果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
(一)管理范围的边界埋设界桩、设立标示牌。
(二)本公告属行业管理,不改变土地权属,也不作为土地权属的证明材料。
附件:1. 揭阳市直属国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明细表
2. 揭阳市直属国管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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