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0日文书字号:丹政办发〔2023〕1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1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丹政办发〔20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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