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9日文书字号:本政办发〔2022〕20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政办发〔2022〕20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本溪市村(居)务公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3号)精神,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今年底,围绕加强全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并完善具有“本溪特色”的村(居)务公开标准体系,不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进程。届时,全市村(社区)将全面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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