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文书字号:双政办规〔2023〕13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双政办规〔2023〕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双鸭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建立健全主动预防、科学预警、指挥有序、处置有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指挥体系,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36号)、《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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