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2010年防震减灾示范单位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9日文书字号:九龙坡府办发(2010)286号
- 生效日期:2010年12月1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2010年防震减灾示范单位的通知
九龙坡府办发(2010)28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防震减灾工作,提高区域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防震减灾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九龙坡府办发〔2009〕36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单位申报和考察评审,认定重庆市七十九中学为九龙坡区防震减灾示范单位。
希望各示范单位继续加大投入,完善措施,在防震减灾工作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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