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新余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机组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制定机构:江西省水利厅
-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0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5年08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新余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机组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西大唐国际新余二期异地扩建项目取水许可的请示》(大唐赣电规〔2015〕7号)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及《江西省水资源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将审批意见函复如下:
一、江西大唐国际新余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新余市良山镇白沙村东侧,为异地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系统。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江西大唐国际新余二期扩建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审批意见的函》(赣水资源字〔2015〕36号)及相关协议,同意本项目从新余溢流坝库区袁河右岸袁河新余工业用水区内(北纬27°46′11″、东经114°53′59″)取水,年取水量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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