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30日文书字号:衡政办发〔2022〕1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3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阳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发〔202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驻衡国省属单位:
《衡阳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阳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4号)精神,在落实好国、省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
(一)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等按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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