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甘肃省经委、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国税局、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质检局、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全省化肥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经委、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质检局、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国税局、甘肃省供销合作社
-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30日文书字号:甘经发电(2007)12号
- 生效日期:2007年04月3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甘肃省经委、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商务厅、甘肃省国税局、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质检局、甘肃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全省化肥生产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
(甘经发电[2007]12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经委、物价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合作社,兰州铁路局,中石油甘肃销售分公司,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刘化集团:
近年来,在各化肥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化肥生产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为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部分地区也出现假冒伪劣和******化肥现象,个别地区在农业生产旺季有的品种也出现断货现象,尤其是我省化肥产品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在化肥生产供应和市场监管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做好2007年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特急)》(发改电[2007]108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全省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省上联合十个部门对部分地区和企业进行了调研,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认真抓好落实。
一、精心组织生产,确保化肥供应稳定。各化肥生产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克服部分原材料偏紧和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精心组织生产,保障化肥市场供应;煤、电、天然气等化肥生产原料的供应单位要自觉从大局出发,想方设法优先保证化肥生产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各级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强日常组织和调度工作,继续将化肥及相关原材料的运输摆在优先位置,保证运输需要,特别是对缺肥地区,要在运力上给予倾斜;各级经委(经贸局)要主动帮助协调化肥生产企业搞好各种生产要素的平衡,解决生产运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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