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关于在标准化、计量和认证领域合作的协定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乌克兰共和国政府
- 发布日期:1998年12月1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8年12月10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关于在标准化、计量和认证领域合作的协定
本协定自双方完成各自国内的法律程序并通过外交渠道相互通知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以下简称“双方”)
为了消除两国间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促进两国的经贸关系发展,希望根据国际标准组织的原则和规范在标准化、测试和认证领域开展合作,以便有利于两国的经济发展,达成协定如下:
第一条
在执行本协定的过程中,双方应遵守两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且不损害两国的公共利益。
第二条
双方各自授权下列部门执行本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授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乌克兰政府授权国家标准化、计量和认证委员会。
第三条
双方将以另外的执行协定、合同和计划的方式在相互感兴趣的领域进行下列有关标准化、测试、认证和法制计量的合作:
——将国际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和消除贸易中的技术壁垒以及促进标准化和测试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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