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外籍邮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1日文书字号:琼府办〔2021〕47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外籍邮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琼府办〔2021〕4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外籍邮轮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海南自由贸易港邮轮市场秩序,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邮轮经济安全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外国籍邮轮在华特许开展多点挂靠业务的公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仅涉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港口的外籍邮轮多点挂靠业务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仅涉及海南自由贸易港港口的外籍邮轮多点挂靠业务(以下简称海南自由贸易港多点挂靠业务),是指外籍邮轮在航线运营中,连续挂靠仅涉及海南自由贸易港两个以上沿海港口,最终完成整个航程的运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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