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电话和网络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 制定机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3日效力级别:检察院文件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电话和网络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等待接访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即日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以来信、电话和网络方式接待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人民群众如有诉求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近园路13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邮政编码:100071。
2.拨打我院检察服务中心电话:2月3日起工作时间拨打我院检察服务中心电话59553810,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
3.网络方式:在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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