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做好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
- 发布日期:2010年05月01日文书字号:青震指(2010)77号
- 生效日期:2010年05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玉树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做好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工作的通知
(青震指[2010]77号)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外事办,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玉树州抗震救灾指挥部:
为进一步做好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统计工作,确保向社会公布的数据真实、准确,口径一致,根据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要求及民政部《关于做好玉树“4·14”地震抗震救灾捐赠工作的通知》(民电(2010)4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民政厅负责全省救灾捐赠款物统计汇总,省财政厅、省外事办、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玉树州抗震救灾指挥部配合支持做好统计汇总工作。
二、省财政厅负责统计上报接收捐赠资金数据(包括直接接收和汇入财政专户资金)及捐赠款支付数据;省外事办、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负责统计汇总全省本系统接收捐赠物资和资金(不包括已汇入财政专户资金);玉树州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计汇总直接接收捐赠资金和物资(不包括接收省民政厅、省外事办、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调运的捐赠物资和省财政下拨的捐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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