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关于举行《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 制定机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2年02月1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2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关于举行《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对《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立法听证,请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修订草案及其说明请登录江西人大新闻网(http://www.jxrd.gov.cn)首页左侧的“立法聚焦”栏目或者“立法征求意见”平台查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12年3月9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东会议厅
三、听证内容
(一)修订草案第二十八条关于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及成员的报酬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二)修订草案第三十二条关于建设单位配置物业服务用房标准的规定是否科学、可行。
(三)修订草案第三十七条关于新建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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