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安全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8日文书字号:宁发改运行〔2024〕508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力安全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宁发改运行〔2024〕508号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宁东管委会经济发展局、有关电力企业:
近期,区内部分电厂机组在迎峰度夏关键期出现跳闸、非计划停机等故障,充分暴露出前期设备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不扎实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电力保供、安全生产相关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迎峰度夏期间能源供应保障,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确保能源电力供应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保供责任。各电力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能源电力保供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做好电力风险管控,隐患排查,设备运维管理等工作,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应。各地要认真落实能源保供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影响电力供应的各类问题,确保供应平稳有序。
二、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各发电企业要强化高压蒸汽管道阀门、燃料系统、灰粉系统、脱硫脱硝设备等重点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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