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威特国政府文化协定2007--2010年执行计划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威特国政府文化协定2007--2010年执行计划
  • 制定机构:科威特
  • 发布日期:2007年05月21日文书字号:文外报(2007)128号
  • 生效日期:2007年05月21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威特国政府文化协定2007--2010年执行计划
(文外报(2007)128号)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威特国政府文化协定2007-2010年执行计划》已由文化部部长助理丁伟和科威特国家文化艺术文学委员会秘书长白德尔·拉法依分别代表本国政府于2007年5月21日在北京签署。

现报上该计划中文副本,请予备案。

特此报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威特国政府文化协定2007-2008-2009-2010年执行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科威特国政府(以下简称为双方)为发展两国文化关系,增进友谊,加强两国文化、教育和新闻领域的合作,执行两国于1982年2月15日缔结的文化协定,同意签署2007-2008-2009-2010年执行计划,条文如下:

一、文化与艺术

第一条

双方互办造型艺术展。具体细节通过官方途径商定。

第二条

本计划有效期内,双方互派由5人组成的出版代表团进行为期7天的访问;双方鼓励在出版、印刷领域开展合作,并鼓励用本国语言翻译出版对方国家的文学作品和历史书籍,具体事宜由双方有关机构协商确定。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