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 制定机构: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丰都县人民政府、奉节县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9日文书字号:其他〔2021〕112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0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其他〔2021〕11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21年,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强化解读回应,优化政务服务,畅通政民互动,创新社会治理,在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综合国家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重庆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重庆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检查等情况,黔江区人民政府等20个单位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单位”,王超等20名同志被评为“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个人”,现通报如下:
一、2021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突出单位(排名不分先后,下同)
黔江区人民政府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渝北区人民政府
巴南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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