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联合声明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
- 发布日期:1996年07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1996年07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联合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以下简称“双方”),满意地指出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有着传统的友好合作关系,双方在一系列重大国际问题上有着广泛的共识,愿意继续发展和加强两国在各领域的合作,以利于世界和平与安全,发表声明如下:
一
相互尊重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以及其它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是发展双边关系以及与其他国家关系的基础。双方重申恪守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二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关于相互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所确定的各项原则。
在新的国际形势下发展两国和两国人民各领域友好合作关系是双方共同的政治愿望。长期、稳定、全面地巩固和发展双边合作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也有利于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双方主张,尊重各国人民自己决定自己命运、根据本国具体情况自由选择政治、经济制度和社会发展道路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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