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发布2021年度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信用报告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国期货业协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29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发布2021年度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信用报告的通知
各期货经营机构: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的《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信用报告工作规则》相关工作要求,即日起,期货经营机构可通过协会自律管理平台XBRL模块自行查阅、下载本单位2021年度资产管理业务信用报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协会向已完成资产管理业务登记备案的期货经营机构提供2021年资产管理业务信用报告。
2.各期货经营机构应当确保信息报送真实、准确、完整。各期货经营机构对本机构信用报告结果有疑问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可向协会提出书面查询申请,相关申请材料请发送至ziguan@cfachina.org,协会将在收到查询申请后尽快予以答复。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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