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7日文书字号:冀市监函〔2021〕238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
冀市监函〔2021〕23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
近年来,通过持续开展“认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我省认证市场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力不断迸发。为实现巩固净化成果和提升认证监管工作有效衔接,进一步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认证市场环境,经研究,省局决定在全省进一步巩固提升认证监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巩固的重点
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工作,保持打击认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巩固规范良好的认证行业秩序。
(一)加强对认证活动的事中监管。以促进认证活动的规范性为目的,梳理认证过程中的风险点和历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加强对认证活动现场审核是否符合相关认证实施规则等要求的监管,加大对认证活动中增加、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二)加强对认证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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