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巴彦淖尔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曹德刚、申利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巴彦淖尔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13日文书字号:巴银保监复〔2019〕4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2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巴彦淖尔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曹德刚、申利强任职资格的批复
巴银保监复〔2019〕4号
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你分行《关于曹德刚、申利强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农银内发〔2018〕162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曹德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申利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你分行拟任该分行行长、副行长应自本文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监管一科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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