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
- 制定机构:江苏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0日文书字号:苏政规〔2023〕5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苏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发展的意见
苏政规〔2023〕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激发农村金融发展活力,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走在前,加快农业强省建设,现就全面推进农村金融创新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商业性金融组织重心下沉、服务农村
(一)提升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服务广度深度。支持地方性中小商业银行下沉服务网点,进一步向县域和重点乡镇延伸,提高基础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各商业银行切实加强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以“三农”、小微企业等领域金融服务为重点,专项配置信贷、人员、费用等资源,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合理的利率定价和差异化的考核评价,建立完善敢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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