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 制定机构:安徽省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3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1月31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最高法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本院决定取消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已经安排的听证、调解、庭审、保全等诉讼活动,所有需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参加的诉讼活动以本院另行通知为准。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发生纠纷需要立案的,请优先选择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或者中国移动微法院渠道,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联系法官或者查询案件情况的,请优先通过电话、短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方式办理。
四、疫情防控期间,对依法不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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