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13日文书字号:湘政发〔2020〕14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8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发〔2020〕1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郴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全面推进中国(湘潭)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湘潭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顺应“互联网+新经济”发展趋势,结合湘潭市发展定位和基础优势,坚持“辐射集约、城乡统筹”,突出“创新管理模式、培扶优企优品”,构建“内陆特色、湘潭元素”的跨境电商促进体系,推动内外贸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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