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做好云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文书字号:云市监办发〔2019〕167号
- 生效日期:2019年12月27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商务厅、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做好云南省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云市监办发〔2019〕167号
各州(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外汇管理部门: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报报送要求
(一)报送主体
本通知所称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在我省辖区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我省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我省辖区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我省辖区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二)报送时间
201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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