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 制定机构: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甘南藏族自治州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2022年6月29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22年9月23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 2022年10月25日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公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建设和谐宜居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是指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的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环境卫生及相关公共秩序进行管理维护,对业主提供相关生活服务的活动。
法律、法规对住宅物业管理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三条
自治州住宅物业管理坚持党建引领、政府监管、街道(乡镇)负责、业主自治的原则。
第四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把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将物业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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