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揭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9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开展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和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2、附件3),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
(二)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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