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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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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相关决策部署,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和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支持全市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帮扶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发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1.减免相关税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困难的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或延期缴纳税款,按湘税发〔2020〕14号文件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省级以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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