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鸡西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8日文书字号:鸡政规〔2022〕13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1月0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的通知
鸡政规〔2022〕13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鸡西市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业经2022年12月3日市政府16届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健全殡葬基本服务保障制度,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实现我市殡葬基本服务的普惠性和均等化,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减免对象
(一)具有鸡西市市本级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驻鸡部队、武警部队和消防救援单位牺牲、病逝现役官兵、指战员。
(三)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以及救助站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
(四)非鸡西市户籍但因突发公共事件在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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