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自治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制定机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13日文书字号:博州政办发(2009)30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4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自治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博州政办发〔2009〕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阿拉山口口岸管委会,赛里木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为切实加强对自治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加固、改造(更新)工作任务的完成,经自治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自治州城乡重要建(构)筑物抗震防灾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奥曲尔 自治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帕力旦·阿德尔汗 自治州党委常委、副州长
程 鹏 自治州副州长
艾合太尔·色依提 自治州副州长
达楞塔 自治州副州长
成 员:邢本波 自治州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王连贵 自治州建设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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