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7日文书字号:拉政办发〔2022〕5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拉政办发〔2022〕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园区,市直各委、办、局:
《拉萨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精神,根据《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开展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文旅产业发〔2020〕71号)的要求,结合拉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问题导向、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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