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宝安区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会计服务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宝安区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会计服务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安区关于促进专业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规〔2020〕4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启动2022年宝安区专业服务业资金扶持(会计服务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别
本次受理项目为:优质企业奖励、经营发展奖励、专业活动补贴、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办公用房购置补贴五类。
二、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9日-12月25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2月26日-12月30日。
符合申报条件的需及时在申报时限内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将不再受理。
三、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申报主体在申...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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