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烟台市区2024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的通知
- 制定机构: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2日文书字号:烟发改价格〔2024〕203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确定烟台市区2024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的通知
烟发改价格〔2024〕203号
烟台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健全完善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2号)要求,确定烟台市区2024年非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区(不含蓬莱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价格为3.379元/立方米,燃气经营企业在最高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各项价格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保供责任,保障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需求。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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