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财政投资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3日文书字号:济政办字〔2022〕36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8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财政投资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济政办字〔2022〕3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济南市财政投资基金尽职免责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济南市财政投资基金的支持引导作用,激发财政投资基金支持济南市重点产业发展、重点战略落实、投早投小的能动性和主动性,鼓励各级干部担当作为、大胆创新,根据《******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化完善容错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济办发〔2019〕11号)精神,结合我市财政投资基金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财政投资基金是指由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出资设立,以及财政安排资金由市级平台公司设立和运作的基金。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在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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