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服务和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 制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2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服务和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方式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现对疫情期间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和立案信访接待工作方式作出如下调整:
一、从2月3日起,我院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暂停现场办理,恢复接待和办理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群众需要联系法官、递交诉讼材料、查询诉讼进展、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通过拨打0774-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者登陆“广西电子法院”、“广西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办理。如因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期限、申请再审期限即将届满等原因需及时立案的,可在期限届满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我院立案庭;请务必注明当事人的准确联系方式,我院将依法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需要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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