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2日文书字号:舟政办发〔2022〕7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山市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的通知
舟政办发〔2022〕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竞技体育贡献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浙江省竞技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和《舟山市体育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有关要求,加速推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提高竞技体育综合水平,激发全市运动健儿发扬奥林匹克精神,奋勇争先、奋力拼搏,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海洋体育强市贡献新力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和对象
(一)在奥运会、青奥会、世锦赛、世青赛、亚运会、亚锦赛、亚青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中获得名次的舟山籍运动员及教练员。
(二)在省运会、省体育大会、省青少年锦标赛、省青少年冠军赛、省阳光体育运动会中获得名次的舟山籍运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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