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教育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1年09月05日文书字号:北辰政办发(2011)45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9月0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转发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教育督导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辰政办发(2011)4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区直各单位:
区教育局拟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教育督导工作意见》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发〔2010〕12号)和《天津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津党发〔2010〕17号)精神,完成北辰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目标,全面落实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本着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的原则,现就进一步加强“十二五”期间教育督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创新工作机制
(一)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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