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办公厅、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办公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文书字号: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27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急发〔2023〕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总工会、团委、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献血法》自1998年施行以来,我国全面建立自愿无偿献血制度,形成政府领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25年来,广大无偿献血者无私奉献、踊跃捐献血液,我国无偿献血量和献血人次持续增长,实现临床用血全部来自公民无偿捐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献血法》,肯定和弘扬无偿献血者的奉献精神,鼓励更多社会公众关心、参与无偿献血,现就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激励奖励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落实《献血法》,做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工作
(一)做好评优评先考核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继续贯彻落实《献血法》,将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和动员工作,要将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工作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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