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
  •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4日文书字号:黑市监规〔2020〕7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8月24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的通知
黑市监规〔2020〕7号


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

现将《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引导线下实体店主动作出无理由退货承诺,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

2020年8月24日


黑龙江省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潜力活力,提升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增强消费者满意度和安全感,让“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成为社会共识,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坚持“政府鼓励倡导,实体店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的原则。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黑龙江省内向社会公开承诺无理由退货的线下实体店经营主体。

本指引涉及的消费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的行为。

第四条

经营者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本店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覆盖面)、退货时限(不少于7天)、退货条件(保持完好或不影响二次销售)、退款时限、退货流程等。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