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的通知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3月1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知保中心、专利代办处,全区各相关企业:
为持续加强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以下简称“规范化市场”)培育对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
(一)申报主体
在内蒙古自治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经营交易场所的商品交易市场。线上商品交易市场应为符合《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商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包括市场规模、年度成交额、经营者数量等)或具有显著地方特色;具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能够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人员、经费、信息等方面资源和支持。
(三)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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