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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就业创业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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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就业创业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3日文书字号:东政办发〔2022〕11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6月1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做好就业创业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
东政办发〔2022〕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系列稳就业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就业创业、援企稳岗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助企纾困稳定就业岗位

1.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3年4月30日前,全市失业保险费总费率执行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工伤保险在现行费率基础上降低50%,现行费率指2018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执行前适用的费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可延长至3个月,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可延长至1年。上述行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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