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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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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4日文书字号:藏政发〔2015〕34号
  • 生效日期:2015年04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
藏政发〔2015〕34号


为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现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结合西藏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规划纲要》精神,以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支撑,以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全面推进诚信西藏建设。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社会信用基础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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