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基础资料的函
- 制定机构:遂宁市环境保护局
- 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文书字号:遂环函(2010)87号
- 生效日期:2010年11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遂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报送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基础资料的函
(遂环函〔2010〕87号)
市水务局、国土局、统计局:
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基础资料的函》(川环办函[2010]179号)的精神,要求11月20日前完成相关资料的收集与报送,请你们于19日12时前提供下列资料,以便及时报送。
提供资料详单:
(一)国控、省控、市控和县控常规监测断面基本信息(见附件1)。(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十一五”期间地表水国控、省控、市控和县控常规监测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遂宁市各区(县)与水体总体关系表(见附件2)。(市水务局,表中控制断面一栏由环保局填写)
(四)遂宁市2010年统计年鉴。(市统计局)
(五)遂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基本思路。(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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