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长效模式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1日文书字号:潭政办发〔2021〕30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长效模式的实施意见
潭政办发〔202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落实市、区(园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管理服务责任,不断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30号)精神,结合湘潭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长效模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通过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长效模式[即市、区(园区)两级政府,合理确定市、区(园区)两级的城市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市、区(园区)、街道(乡镇)三级管理模式,区(园区)级城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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